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简称:SMA@USTC,英文名称
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简称:SMA@USTC,英文名称Staff Marathon Association of USTC
第二条协会性质: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隶属校工会领导,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三条协会宗旨:结合马拉松运动文化底蕴,发扬体育精神,增强身体素质,磨炼意志品质,宣传中国科大。
第四条协会口号:激情马拉松,创新中科大。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鉴于跑走运动项目多样性的特点,凡能坚持跑走活动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职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六条会员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协会审查所提交身份证明、体检证明或参赛记录后,决定是否接纳。
第七条协会会员享受以下权利:
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本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2.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参与协会各项管理工作,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定,在协会需要时按规定交纳会费;
2. 根据自身能力,积极选择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训练及比赛活动,包括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毅行、健步走等活动;
3. 自觉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将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形式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下设各部。协会干部一般采用推选方式从核心会员中产生。正常情况下,协会的换届周期为三年。关系协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年度计划、大型活动策划等)须由理事会共同讨论批准,由会长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实施。
第十条会长
1.会长的产生:会长由全体会员协商推选产生。会长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2. 会长代表协会负责处理协会与学校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兄弟团体之间的关系;
3. 会长在工作中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时应积极听取协会各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协会组织机构设置
1. 综合部:做好日常训练和比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2.经费管理部:负责管理协会日常活动经费的预算和核算;
3. 联络部:联络新闻界及社会关系;建立与协会有过合作或将来有可能合作的公司、企业及新闻媒体的资料档案;联系赞助厂商,为会员提供质优价廉的装备信息;邀请马拉松业界著名人士做报告;负责协会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和校内的宣传活动,加强与学校学生马拉松团体和其它校内社团的联系;
4. 技术指导部:负责组织和指导会员尤其是新入会会员进行科学锻炼。
第四章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协会资金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协会活动基金:主要来自适当收取的会费;
2. 赞助基金:来自不经常性的赞助资金;
3. 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的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本协会经费采取专人管理,接受校工会和会员监督,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较大数目的开支应得到会长的同意后再进行支出。
第十四条协会组织团体外出参赛,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在协会可支配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可适当报销会员参加比赛过程中乘车以及住宿开销,具体金额由协会统一安排。
第十五条在协会经费不足以维持的情况下,协会组织比赛活动以及宣传活动开销,由全体会员集体缴纳会费以补充不足。
第五章训练与竞赛
第十六条协会训练
1.协会主要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训练。训练时,会员必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切不可有好大喜功的心理,以免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训练时由技术指导部老师或有经验的老师给予指导。
第十七条协会竞赛
1. 协会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跑走竞赛。鉴于马拉松竞赛组织相对复杂,本协会予以重点组织;
2.每次外出参赛,均为会员自愿;
3.外出参赛前,会员必须签订一份保证书,声明参赛的主观性;
4.外出参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纪律,不得擅自行动;
5.竞赛过程中,会员必须做到量力而行,安全第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协会章程效力
1.协会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正式生效;
2.协会章程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协会章程的修改
1.协会章程的修改不得违反本协会宗旨;
2.协会章程的修改由主要负责人与核心会员经过集体讨论后决定。
第二十条本协会对以上条款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
中国科大教工马拉松协会首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2015-6-26筹备会推选)
会长:丁泽军
副会长:袁业飞、刘庭
理事:孙金柱、黄芳、姚崇霞、毛凤鸣、胡光轩
下设部门及负责人:
综合部:孙金柱
经费管理部:毛凤鸣
联络部:黄芳(校外)、姚崇霞(校内)
技术指导部:胡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