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左习习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2208

各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

    自2017年以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校工会和各分工会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工会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工会十七大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总结经验,使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工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各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开展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 工会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校工会所属文体协会(社团),名额不限,择优评选。

    2. 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分工会兼职干部、文体协会(社团)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3.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各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在职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先进集体

    1. 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绩显著或有较好影响,会员群众认可度高。

    2. 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及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谐作贡献。

    3.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 结合分工会、协会(社团)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2次以上。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宣传和理论学习,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

    6. 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得到校院领导和工会会员的好评。

    (二)优秀工会干部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 积极投身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创新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兼职从事工会工作或协会(社团)工作2年以上。

    3. 热爱工会、协会(社团)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受到广泛好评。

    4. 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依章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较好地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1. 热心工会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校工会、分工会或协会(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2. 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

    3. 乐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评选办法

    1. 工会先进集体由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文体协会(社团)直接申报。

    2. 优秀工会干部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申报,文体协会(社团)直接申报。

    3.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评选和推荐。

    4. 校工会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入选名单,并在校工会网页上公示。

    四、报送要求

    请各分工会、文体协会(社团)对照相应条件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并在3月2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3603164,邮箱:gonghui@us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 分工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名额分配表

        2. 文体协会(社团)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名额分配表

        3.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