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31

法治维度中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

安徽理工大学  李  颖 

【内容摘要】 法治中国建设为高校工会诠释出一个全新发展时代的到来,转型社会的价值诉求期待高校工会维权能力的提升。高校工会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建设方面应有积极表现,重点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不断提升其维权能力。

【关键词】 法治维度;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实践路径

“高校工会是全体教职员工的群众性组织,以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天职,并且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各项教务与行政。工会工作体觉校情、民情,参政议政,有利于发现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创新校园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维护教职工权益,从源头上解决矛盾与纠纷,从根本上防止民事和行政纠纷向刑事犯罪案件的转化。”[1]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高校工会在新的时代中应积极关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尤其在维权能力建设方面适应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其的常态化要求。

一、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价值诉求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于高校工会而言,即是要求工会工作必须遵循法治规则并依照其内在逻辑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高校工会要能获得教职工的信任和认同,就必须确立现代社会所必需的民主、法治意识,主动、依法、科学维权。”[2]我国高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也就是高速发展与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不断考验着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也确证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关涉其多元化的价值诉求。

首先,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是实现高校全面改革的核心路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中国的基本要求,对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而言,其也是必然诉求所在。法治规制视域下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是将各类管理对象纳入法治化运行机制中的一般性要求,在高校的各种改革遵循基本规律的真实写照。随着系列性高校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为高校法治化改革的实践运行注入制度建设的基本依据。高校全面改革所面对的各种矛盾也会随着主体诉求多元化的趋势易趋鲜明,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确证自身工作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成为确保高校全面改革的核心路径所在。

其次,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是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路径。高校工会是在党的领导下高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它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高校工会在维权能力建设上对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知悉与了解是其确立认同的前提,根据《宪法》和《《工会法》,高校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在社会、高校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管理等事务中具体权益方面,展现出越来越多的功能释放机遇。如何实现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提升对于其法治维度的考量标准似乎较为简单,其实在知识分子较为集中的高校所表现出的一些不为和乱为,给教职工权益的保障带来的不仅仅是单个个案的纠纷解决问题,所涉及的是法治信仰问题,坚持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应是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基本路径。

最后,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是实现高校和谐校园的关键路径。校园文化建设视角所诠释的内涵更多地在大学生群体的关注方面,其实教职工的权益维护也是高校校园文化的主体内涵所在。高校工会在具体的实践中维护教职工权益本身就是稳定校园法治秩序的关键力量和解决纠纷的重要渠道,坚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确定相关主体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强调法律意识和程序理念,在高校与教职工以及大学生的多方主体实践中,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需要关注的法治维度考量基准是实现高校和谐校园的关键路径。

二、法治维度中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基本内涵

“工会是联络组织工人阶级的政治团体。高校工会的组织对象是高校教师群体,它管理和组织高校教师,维护教师权益,适应和配合高校功能作用的发挥,高校中的工会管理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促进和提高高校的育人、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功能,建立和谐自然的教职员工关系。”[3]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遵循法治规制的基本要求,也就是依法维权的一般性表达,法治维度中的高校维权能力建设的内涵需要关注的主要在其法律渊源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逻辑关联两个方面。

第一,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法律渊源。高校工会是高校党委领导下的一级组织,其具有独立功能尤其在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关注高校工会的功能实现一般都倾注在沟通学校与职工的普遍性事务上,这也是其不被各方特别重视的主要原因。法治维度关注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首先应在依法治国的视域下,考察法律渊源对高校工会工作的法治逻辑起点的基本判断上得以实现。法律渊源是指高校工会的所有工作所基于的前提和根据,在法律规范的系统中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具体法律。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法律渊源可以从两个方向进行把握,其一是高校工会维权的主体性地位确定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宪法》、《工会法》和《高等教育法》,这些法律规范主要在确立高校工会在维权功能实现过程中具有独立地位的基本依据;其二是高校工会维权过程中需要掌握的主要具体实体权利实现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教师法》、《合同法》、《物权法》、《社会保障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主要处理教职工在与高校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纠纷过程中所需要熟悉的基本权利保障的依据。随着社会发展的深入,教职工所遇到的纠纷会越来越复杂,需要熟悉的法律规范的范围也会更多。

第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逻辑关联。熟悉法律渊源只是法治维度中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前提性问题和基础,关键还是如何在现实实践中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在具体的维权活动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联性是考验高校工会维权能力的主要指标,也就是说只有把握了两者的逻辑关联才会真正提升其治理能力的水平。法治思维是指遇到问题首先是遵循法律的合法性思考以及规则意识,按照程序要求进行考量问题的解决方法,法治方式是指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遵循法律的规制,理性处理纠纷的具体程序行为。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先导性,法治方式需要法治思维的引导,同时法治思维要有法治方式来实现是展开。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需要在处理两者关联中把握法治维度的规制意蕴,为其自身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探寻科学化的实践路径。

三、高校工会维权能力现状的实证分析

高校工会在各类高校的组织建设过程中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切,尤其在法治国家建设的意识形态教育中实现时代价值诉求的多元主体聚焦之下,但是,重视与现实的比较中却似乎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还是较为突出和鲜明的。在实证考察有关高校的教职工以及高校工会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我们发现主要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职工的主体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的动力不足。实证考察中所接触的教职工不管是普通的教师还是有关教授和管理干部,较少有人在主体性上强调自己的归属感。这是制约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治理高校的关键性原因,也是高校工会较难处理自己在高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定位准确问题的关键所在。其次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时所持的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中国人情社会的基本态势与惯习,也就是说熟人社会所坚持的思维定势在高校发生各类纠纷时大家基本不会求助于法律来解决问题。

第二,高校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维权能力有待加强。高校工会的组建在各类高校的格局中因由各自的历史发展而基本都是就地取材,也就是在一般性员工中选择工会工作人员和干部配备,这种历史与现实的结果必然是高校工会组织及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较为欠缺,后天的学习是其主要提高手段,而这类员工的考核过程中在此方面没有具体的指标要求,所以相关法律知识缺乏的情况会继续存在。在相关法律知识欠缺的背景中希望高校工会维权能力水平会有很好的表现也就只会是奢望。

第三,高校上层管理者的依法治校水平处于探索前进的阶段,高校全面改革对治理能力要求越来越表现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期待中。高校在处理行政权、学术权力以及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的全面改革为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供了较为开阔的实践平台,但是在触及具体改革问题时所需要的不仅仅是高校自身的能力建设问题,与整个国家的教育体制改革相关联,所以依法治校在法治国家层面所表现出的种种问题似乎在高校内部较难有明确的答案,这些都会在高校工会具体维权的活动中表征出改革过程中的必然要面对的质疑和追问。

第四,高校工会的法律宣传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常态化机制,维权能力建设还处在较为低水平的阶段。实证考察中发现,多数高校工会的法律宣传都集中在12月4号的宪法日这一天,全年的法律相关工作也只是围绕这一天来组织安排,没有较为常态化的机制来保障法律知识的普及,更不要说工会支持教职工在相关诉讼中的身影。当然,如果没有在达成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的法治维度考量问题的前提下,来讨论高校工会对法律宣传工作的热情如何得到激发与延续,似乎只是空谈其其维权能力建设的具体实践路径。所以说在新的时代背景中关切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需要在法治维度上进行展开,实证考察中大多数教职工以及管理者都表现出对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注和期待,说明其前景所明确出的种种目标与行动为高校工会指出较为科学化的实践路径。

四、法治维度中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

高校的发展是在新的时代呼唤改革创新的主题中得到高速前进的,为其确保进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甚至困境,唯有在法治的轨道上才会提供可靠的制度依赖。“在我国高校和教职工关系中,高校处于相对强势地位,职工处于弱势地位,高校教师工会的建立在于集中教职工的利益和意志成为与学校管理者事实上的平等主体以维护教职工利益。”[4]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需要在关注高校全面改革的视域下坚持法治维度的思维和方式来不断提升自身科学化水平。具体而言高校工会法治维度中维权能力建设的实践路径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首先,确立依法治校的改革理念,完善高校工会相关组织的制度建设。高校工会维权能力建设需要在依法治校的改革理念下,才能真正解决其法律地位的基础性问题,尤其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高校与相关主体间的诉讼纠纷越来越普遍。组织机构的制度建设在高校工会维权能力的具体实践方面所表现出的种种不适应或者动力不够,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视角积极建构此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法治维度的高校工会的规章制度建设需要强调的是明确相关权力与责任机制,依照法律与具体程序办事是其主要内容。

其次,营造常态化学习法律知识的氛围,重视具体维权能力的法律实践。法律知识的获得需要在一定的氛围中才会成为常态化的局面,为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带来真正切实的改变,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实践才能够得到体现。高校工会要面向教职工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可以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多种途径,使相关法律法规在高校工会各级组织中深入人心,为高校工会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工作环境;也可以设立专门面对教职工的法律维权咨询部门,帮助教职工解决有关维权方面的问题。高校工会工作者也应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依法维权能力。

最后,关注高校工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形成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维权机制。高校工会是在知识化普遍较高的教职工认知和认同学校发展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区别与社会企业等其他工会,明确维权能力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解决其在高校中法律地位与现实评价的主要指标和依据。法治维度中高校工会的维权能力建设,需要考量的主要应该在主体多元化参与的维权机制,也就是说,对教职工的社会主体、学校身份和教师职责等所表现出的不同权益内涵往往是会发生角色冲突,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所主张的主体意识为该种情境所诠释的往往成为理性的解决纠纷途径。

随着中国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之必然。高校依法治校在全面改革的背景中为高校工会也诠释出独立法律地位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具体教职工权益维护的实践中不断增长维权能力应该成为高校工会常态化的工作重点。

 

参考文献:

[1]王顺安:“高校工会在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中的角色与路径”,《河北学刊》2011年第2期。

[2]何历宇:“关于新时期高校工会维权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考”,《特区经济》2014年第3期。

[3]李言:“论精细化思想在高校工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行政与法》2012年第1期。

[4]杜海燕、李克军:“大学教师协会联盟对澳大利亚高等教教育双轨制改革的影响——兼与中国高校教师工会比较”,《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