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31

高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思考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宦集体

  【摘 要】高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校长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与自觉性;强化学术民主,健全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制度,确保专家学者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逐步使管理的重心下移,充分调动院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管理的过程更加民主,管理的效果更加显著。

  【关键词】高校民主管理 制度建设  理性思考

  制度建设一直是我们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保证。民主管理制度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根本制度,高校民主制度的建设,对促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提升高校办学和管理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认为,从制度上保障教职工参与高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实现高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障。随着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入,教育民主化的进程将会迅速推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高校管理制度必然将逐渐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民主管理制度。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我国的普通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必须体现党的领导,依法规范学校政治权力、行政管理权力、民主管理权力和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实现各种权力的相互支持、合理配置和相互协调。其中民主管理权力组织载体是工会,形式依托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体现渠道是校务公开。高等学校的管理,从本质上来说,也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与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管理。管理的民主化,不仅可以激发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而且也是营造现代大学文化、培育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需要。

     一、健全教代会制度是高校实现民主管理的保障

   邓小平曾指出:“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把好人逼成坏人”,这是一种政治规律,同样,坏人可以把好制度变成坏制度,好人也可以把坏制度变成好制度。魔兽为什么会这么快濒临消亡,我认为主要还是制度问题。没有一个好的管理体制,好人也会做坏事的。所以,有专家提出:“制度是第一生产力”。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因此,教代会作为高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的基本载体和平台,在高校俗称“小人大”,我个人的观点,教职工代表大会应该是学校权力机构,因为它有八项职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它不仅享有话语权(提案),而且在还享有表决权。而工会是群团组织,非权力机构,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有先天不足之力,我建议要尽快建立专门的教代会机构,健全教代会制度,确立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在高校,如何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如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答案只有一个: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意志的体现,是教职员工当家作主的实现途径,是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本保障方式。笔者认为民主管理是一种法定权力的体现,而民主监督是一种主要体现非权力性的影响,并可以随事态的发展逐渐上升到法律制约的途径。没有民主管理的权力,就不会有民主监督的效用,因此,民主管理是民主监督的基础,而民主监督是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两者又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从目前来看,监督是制衡的前提,高校的民主监督主要体现在校务公开上,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高校也建立了校务公开委员会,这里要特别谈谈校务公开,现在各高校公开的内容比较狭窄,公开的程序、制度等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避重就轻)。校务公开是高校作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主要是对高校内部事务的公开,而信息公开涵盖了校务、党务、教务、校情等信息的全面公开,公开内容更趋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程序更加规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高校信息公开制度是校务公开制度成果的总结与升华。2010年教育部29号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高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检查、年度报告、社会评议、举报处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教育部29号令的制定体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公开的制度不能执行的基本精神。另外,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代表巡视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建立专门委员会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也是高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内容之一  

    二、构建和谐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的一大特色,也是实现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保证。党委的领导权和决策权主要体现在重大事项上,包括负责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和修订、审批年度预算决算,决定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审批以及对行政的监督。校长负责主要体现在具体行政事务上,校长在党委会重大决策的基础上,负责学校行政体系的运转,全面领导学校的教学、科研、后勤、产业及对外服务各项具体工作。                        

    《高等教育法》并未明确规定大学的党政权责,书记作为政治体制和组织体制之中的“一把手”,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头人,是党委会的召集人,是学校办学方向的掌管人;校长作为校长负责制的责任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行政,是法律框架内的“一把手”。党政相互制衡的组织设计,造成管理实践中法律与之间的种种矛盾与摩擦,书记与校长常处于博弈、牵制状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有些高校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党委和行政分离甚至对立,书记和校长水火不容,班子不团结,管理不给力。主要原因是党委书记和校长(或者其中之一)对这一制度理解和操作出现偏差。有的书记以领导者自居,集各种权利于一身,目无党委和班子其他成员,什么事都要一人说了算,直接插手行政事务。有的校长目无党委和书记存在,对行政副职也不尊重,专横跋扈,独断专行,日常事务不按程序办理,重大事项不报党委审批。书记校长不团结,在管理上不仅不能形成合力,而且常常相互掣肘,互不相让。这种环境下,校级班子成员不知所措,中层干部容易划分派别,学校风气不正,改革无法下手,发展难以推进。

  如何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应明确高校内部党政之间的关系,既不能搞两个中心或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也不能行政独立,脱离党的领导。党委领导不等于党委书记个人领导。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党委要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提交党委会审议前书记要和班子成员特别是校长进行沟通和商议。对中层干部的任用和调整一定要民主协商,任人唯贤,行政部门负责人的任用和调整一定要听取校长意见,必要时党委会要实行票决制。校长负责不等于校长专制。校长要自觉置身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要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校长要尊称书记为班长,经常主动与书记通报并商议工作,重要决议要提交党委会审批。校长要对副职明确分工,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是明确党委与行政之间领导与被领导、决策与执行的关系及贯彻好党的民主集中制。一是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校长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制订好党委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与自觉性。二是党政 —把手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形成一种民主集中的工作氛围,校长要带头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进。           

    三、 营造良好的民主管理的制度与氛围          

    高等学校的管理,从本质上来说,也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与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管理。但目前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官僚化、衙门化。学校对教育行政部门的依附和主从关系日趋强化,大学校内学术对行政的依附和服从现象十分严重,大学特定的学术性被轻视,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行政机构主导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大学的教学与科研管理越来越像行政机关管理。学府演变为政府,行政权力泛化,教学与学术的主要功能弱化,行政主导模式和官本位体制积弊甚深。许多高等学校的权力掌握在一些职能部门手中,党政相互钳制和政教合一的集权体制,使大部分教师民主管理的权利还停留于口号和形式。虽然行政队伍中也不乏业务骨干、技术精英和管理能手,但由于整个高校是高度集权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所以这些人员也被行政化和机关化了,而教师的民主管理和教授治校只能退居其次。          

    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求,除了校党委行政班要民主以外,学校的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都要实行民主管理。高校实施民主管理,一是要健全各种管理机构和学术性机构,明确规定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二是应加强民主制度建设。鼓励广大师生参与学校管理。首先是加强管理民主。健全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向全体教职工代表报告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向大会汇报有关事项,校行政接受代表的质询。不定期召开代表团长会议,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的建议和意见。其次是强化学术民主。健全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制度,确保专家学者参与学术事务决策的权力落到实处。健全专业委员会和学科委员会制度,使教学和学术权力发挥得以落实。另外还要营造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氛围,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要参考国外大学管理制度,结合国情、校情健全高校基层学术和教学组织,进一步完善以学术为本和以学科为中心的校、院、系的管理体制,强化咨询和服务功能。     

  学术委员会应该是学校的最高学术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应该由各学科学术带头人组成,学术委员会成员既要学识渊博,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学术鉴别能力,还要有全局观念,具备学术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学术委员会不应该拒绝“双肩挑”的行政干部,不管是教师还是干部,只要具备以上两点能力都可以成为学术委员会成员。要不断探讨如何从制度上保证学术委员会。      

  对学术问题的决策作用,由学术委员会统一负责,将相关学术机构如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师资聘任委员会等职能统筹于学术委员会之下。学术权力的有效发挥是高等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础,行政权力应当服务于学术权力而不应当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      

    四、完善校院两级管理的制度和运行模式

  目前各高校大多都实行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的模式,这是推行大学管理民主化的重要环节。要使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发挥其最大功效,还有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例如校院两级管理部门权责划分不清,导致工作效率不高;校级职能部门和院级管理部门都在忙于事务性工作,相互协调不够;教学科研等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导致执行起来有难度;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尚需提高等。高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目的,就是要逐步使管理的重心下移,实现办学资源配置的主体由学校向学院的转变,充分调动院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管理的过程更加民主,管理的效果更加显著。学校和院系作为不同层次的管理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不同的,只有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工作中各负其责,才能构建出完善的管理责任体系,做到管理的各环节紧密衔接,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不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在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学校一级管理部门应该着眼子的管理对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管理效益进行评估。他们的工作职责应主要包括参与研究学校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学校相关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全校教育经费的分配使用方案等。而院系一级管理部门则更多是从事基层的、具体的、操作性的工作,其工作职责应主要包括专业、课程、教材、多媒体课件、实验室、校内外教学基地等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在角色定位上更多是规则的执行者,是基层信息的反馈者,学校应在一定的范围内适当地把一些行政权力下放到院系,使院系一级有更多的自主权,调动院系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院系级教学管理首先应该服从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教学管理制度上,不应与学校的规定有出入,同时在管理中也要根据自己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与学校具体管理项目相配套的制度和管理细则。

  院系管理职责中包含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应该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要及时征求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做好本院系的各项工作。

     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和要求,健全高校民主管理制度,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必要前提和基本要求。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用制度来制约领导干部领导意志和行政权力。只有不断加强高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来规范高校的民主管理工作,才能使高校的民主管理步入健康有序、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走进高校政治文明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