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健身腰鼓协会章程(初稿)

 第一章           总       则
 
  健身秧歌欢乐腰鼓协会全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健身腰鼓协会。健身腰鼓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健身腰鼓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健身腰鼓协会以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扩大对外交流,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友谊;普及健身秧歌和腰鼓活动和提高腰鼓技术;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目的。进行定期训练与表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范围
 
  组织机构为健身腰鼓协会理事会
  名誉会长:鹿  明
  会    长:白由稳
  副 会 长:尚亚莉
  秘 书 长:李  静 
  技术顾问:解光美 
  宣传外联部理事、表演指导部理事:夏金凤
  理事会是腰鼓协会全体会员的代表,对会员负责,对会内事务起决策作用,组织规划本会的有关重要事务。理事会理事负责反馈会员意见,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秘书长负责建立会员档案、资料保管、经费管理;宣传外联部负责与院内外其他社团联系,代表腰鼓协会对外拉活动赞助;表演指导部负责会员的训练及腰鼓技巧的指导。
  会员的组成及会员的职责
  1、健身腰鼓协会会员由本校教职工组成。
  2、协会统一安排平时的训练,并记录训练情况。
  3、会员应关心协会发展,为协会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4、协会会员必须遵守校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训练计划,应诚信、守时。
  5、协会以工会组织为核心,定期或不定期代表学校教职工与兄弟院校进行各种形式的联谊。
 
            第三章  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凡本校教职工爱好秧歌和腰鼓运动,愿意遵守本协会章程,由本人申请,协会理事会根据会员入会条件讨论批准。
  会员条件:
  1、健身腰鼓协会会员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工(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内)。
  2、本人为人正派,团结同志,关心集体,热心公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耳鸣等疾病。
  4、运动协调性好,能满足训练时的体能要求。
  5、能按时参加训练,并愿意参加有意义的演出和表演活动。
  会员权利:
  1、会员有按规定使用运动器材的权利。
  2、会员有向理事会成员提出建议、意见的权利。
  3、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训练视为自动退会。退会时应交回有关器材,不得私下转让。
  4、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协会章程,按协会理事会的要求进行活动。
  会员义务:
  1、会员要服从统一管理,按时训练,有事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
  2、会员要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活动,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会员应维护协会荣誉。
  3、会员应爱护和保护好协会的运动器材。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协会有关规定的会员,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理事会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  内务管理
  经费来源及其管理
  初期以校工会拨给的启动资金为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日常经费原则上以自筹为主。有关经费独立设帐,有意义活动的合理开支经工会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帐。报帐手续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每半年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资料、服装、器材的管理
 
  建立会员档案,记录各项收入及支出,维持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促进协会
的发展。
  训练服装自备,演出服装使用后经清洁整理,统一收回保管,以备下次演出使用。
  运动器材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训练场地以南区体育馆为主,天气允许在室外。
 
            第五章 协会活动
  1、协会一切活动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前提下进行。
  2、组织会员学习健身秧歌和腰鼓的基本知识及表演技能。
  3、聘请有经验的校内、外人士担任顾问、教练,指导协会训练活动。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健身腰鼓协会

                                               201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