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疾苦,根据中共安徽省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向特别困难的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校领导的指示,校工会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向我校特困职工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特困范围: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因发生重大疾病的职工或遭受意外灾害发生重大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一般性原因不在此范围之内。
2、 各单位要充分了解本单位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情况,在元旦、春节前,对于患重大疾病的或住医院治疗的教职工应组织进行慰问。
3、对于本单位的特困职工,由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分工会主席审核后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常委会研究确定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各分工会要按照上述送温暖主要对象的范围严格审核,将确实属于特困职工的申请报告,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