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
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为教职工办的一件实事、好事,也是工会贯彻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具体体现。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继续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凡我校工会会员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会按自愿原则进行。
二、互助保障计划种类及救助、慰问范围
凡参加职工互助互济会的会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获得救助或慰问。
1.受到意外伤害;
2.患有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颅内原发肿瘤手术、白血病、截瘫、严重烧(烫)伤、多个肢体缺失及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1种疾病;
3.因病及意外死亡者。
三、互助保障计划收费标准
每年每人应缴纳互助费10元,其中个人缴纳5元,校工会补贴5元。
四、工作程序
(一)资料收集整理: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负责收取会员会费及收集整理会员资料。新老会员一律按要求填写职工互助互济会员登记表(可在工会主页“下载专区”栏下载),纸质版交校工会备案,电子版发发送至校工会信箱gonghui@ustc.edu.cn。
(二)汇总上报:校工会负责建立个人档案、互助金缴纳、资料汇总上报。
(三)报案:根据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代办处规定,凡符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救助、慰问范围的互助会会员,必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校工会报案,再由校工会向省教育工会报案,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救助、慰问材料:
1.个人或所在分工会、直属分工会填写《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意外伤害救助金申请表》或《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重病慰问金申请表》(可在工会主页“下载专区”栏下载);
2.病历(含封面)以及检查诊断书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救助、慰问金标准:由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务必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并于5月24日前将汇总材料报送校工会,逾期不再补办,校工会不受理个人事务。
特此通知。
附件:职工互助互济会员登记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会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