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关于举办“民族魂,中国梦”全校教职工大合唱比赛暨赛前指挥培训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

  为了抒发我校广大教职工对党、对祖国无比热爱之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设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29日在校东区大礼堂举办“民族魂,中国梦”大合唱比赛,并于赛前举办合唱指挥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唱比赛 

  (一)主题:民族魂 中国梦   

  通过开展大合唱比赛活动,抒发我校广大教职工对党、对祖国无比热爱之情,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在校园内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教职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以及学校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而努力奋斗。 

  (二)比赛时间: 2013年11月29日

  (三)比赛地点:东区大礼堂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本校在职教职工。

  2、大合唱比赛作为群众性文化活动,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报名以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为单位参加比赛,人数不足的单位可联合组队参加,各参赛合唱团人数为60-110人。

  3、各参赛队自选参赛歌曲2首(报名时若出现曲目重复较多的情况,将联系相关单位作适当调整),要求参赛曲目紧扣主题,能够体现合唱的艺术性和鲜明的时代韵律,具有催人奋进的感染力。

  4、指挥、领唱等必须由本单位教职工担任。 

  5、伴奏可用乐队、钢琴、伴奏CD,也可无伴奏演唱。

  6、参赛合唱团需演唱两首合唱曲目,表演时间不超出10分钟。

  7、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应本着厉行节约、一切从简的原则组织和参与本次活动。

  (五)评分标准  比赛满分为10分。

  1、用声谐调、平衡、统一               2分;

  2、节奏、音准、吐字、咬字、呼吸气口的准确度    2分;

  3、声部、层次、音色、力度的变化          2分;

  4、服装统一整洁、精神面貌与艺术表现的准确、完整 2分;

  5、指挥                      1分;

  6、对合唱曲目的处理与综合表现力及现场效果     1分。

  (六)报名时间:11月1日之前将参赛队及曲目报校工会,联系电话:63603164。

  (七)抽签时间:11月15日下午4点,各参赛队的领队到校教工文化活动室(东区大礼堂南侧二楼)参加比赛顺序抽签仪式。

  (八)评分及奖项设置

  1、邀请校外专业老师组成评审组,评分办法由组委会拟定。

  2、奖项设置:比赛设一等奖四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杯(牌),给予奖励。

  (九)仲裁委员会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出席本次比赛的学校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赛前指挥培训

  为了提高我校教职工合唱的整体水平,培训合唱指挥人才,定于10月25日举办合唱指挥培训班,聘请合唱指挥专家进行现场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10月25日

      培训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1、合唱及指挥的基本知识,2、合唱声音、音准、声部平衡和协调的训练方法,3、合唱作品的选择和处理等。

  (三)报名事项:

  1、报名人数: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报1-2人;

  2、报名时间、地点:10月11日之前请将参加指挥培训的人员名单报校工会,联系电话:63603164。

特此通知。

                   校工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