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简称校教工足协,隶属校工会领导,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强身健体,增进交流,共享快乐足球”。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会员采取自愿原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正式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四条:对本协会有较大贡献的校外人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荣誉会员可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对本协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意见和向主管部门反映的权利;

  5、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校教工足协声誉;

  3、执行本协会决定,完成本协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学校足球运动水平。

  第七条: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将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经全体会员推荐和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两年选举一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可随时增选),选举结果须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本协会设主席一人、执行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以及下属各职能机构负责人,均由理事会成员担任,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行,各职位主要职责如下:

  1、主席:宏观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

  2、执行主席:负责本协会的各项事务,领导各职能机构开展工作;

  3、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好协会的日常运行、重大赛事、裁判纪律等事务;

  4、秘书长:负责本协会财务等。

  第十条:本协会一般事务决策由理事会表决,重大事务决策由会员大会表决,表决时成员须半数以上出席方可有效,会议决议须由到会成员表决,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四章 竞赛

  第十一条:所有会员在赛场上,必须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注重树立良好的科大人形象。

  第十二条:在比赛中要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如对判罚有异议,可通过场上队长和裁判进行交涉,或赛后书面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在比赛中要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表现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每年由校工会拨给,由主席和秘书长共同管理,受校工会和理事会监督,定期将帐目对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五条:欢迎单位和个人赞助活动经费,本协会对赞助方有宣传的义务。

  第十六条:经费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会员大会表决。

  第十八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足球协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