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提振全民族精气神,更好地凝聚改革力量、增强发展信心,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科大教职工“铭记历史圆梦中华”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0日(周五)
二、比赛地点:校东区大礼堂
三、参赛对象:校在职教职工
四、参赛要求
1、本次合唱比赛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更是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文化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举措,学校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应积极动员,以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人数不足的单位可联合组队参加,各参赛队人数60-110人。
2、各参赛队自选参赛歌曲两首(报名时若出现曲目重复较多的情况,将联系相关单位作适当调整),要求参赛曲目紧扣主题,与纪念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有关,能够体现合唱的艺术性,具有催人奋进的感染力。
3、指挥、领唱等必须由本单位教职工担任。
4、伴奏可用乐队、钢琴、伴奏CD,也可无伴奏演唱。
5、参赛队需演唱两首合唱曲目,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各分工会、直属分工会应本着厉行节约、一切从简的原则组织和参与本次活动。
五、参考评分标准(满分为10分)
1、用声谐调、平衡、统一(2分);
2、节奏、音准、吐字、咬字、呼吸气口的准确度(2分);
3、声部、层次、音色、力度的变化(2分);
4、服装整洁、精神面貌与艺术表现的准确、完整(2分);
5、指挥(1分);
6、对合唱曲目的处理与综合表现力及现场效果(1分)。
六、评分及奖项设置
1、比赛邀请专业老师组成评审组,评审办法由评审组拟定。
2、奖项设置:比赛设一、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七、比赛仲裁由出席本次比赛的学校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仲裁委员会。
八、具体安排
1、10月20日之前请各参赛队将参赛队曲目和歌谱、人数、指挥、伴奏、领唱等信息报校工会,以便乐队排练、配器。
2、11月9日下午4点,各参赛队的领队到校教工文化活动室(东区大礼堂南侧二楼)参加比赛顺序抽签。
3、校工会将举办指挥辅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校工会联系人:左习习,电话:63606901
邮箱:gonghui@ustc.edu.cn。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