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关于召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工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工会(以下简称“校工会”)第八届委员会任期届满,经校党委批准,定于2016年12月召开学校第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九次工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八届工会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女教职工委员会委员等。

  三、分工会换届和第九次工代会代表的产生

  在第九次工代会召开之前,各分工会应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分工会委员会由各分工会会员选举产生,由3-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副主席以及组宣委员、文体委员、女工福利委员等。

  各分工会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举产生出席第九次工代会的代表,其中教职工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同时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女教职工代表名额。

  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乐于奉献,热心工会工作,愿意为全校教职工和工会会员服务;

  5.作风正派,实事求是,深受会员群众信任,能为学校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努力工作。

  为保证工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分工会于11月1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分工会委员会、第九次工代会代表推荐名单报送校工会。第九次工代会筹备组承担代表资格审查的任务,并向大会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第九届工会委员会构成及委员候选人推荐

  学校第九届工会委员会,由各分工会分别推荐1名委员候选人和校工会机关4名委员候选人,合计28名委员推荐候选人,经预备会议差额选举确定25名正式委员候选人,再经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后组成。第九届工会委员会实行常委制,常委由11人组成(含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2名)。常委、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由第九届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党委和安徽省教育工会批准。

  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第九次工代会代表;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3.乐于奉献,热心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全校教职工和工会会员服务;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以律己,不谋私利,深受会员群众信任;

  5.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能团结教职工为学校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努力奋斗。

  校工会委员会是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工作机构,委员原则上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或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担任为宜,年龄能任满一届(5年)。请各分工会将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名单于11月10日前报校工会,经校工会资格审查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办法另行规定)。

  请各分工会根据上述要求,抓紧做好召开第九次工代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并主动争取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支持和配合,把工作做实做细。

  校工会联系方式:63603164;gonghui@ustc.edu.cn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分工会名单及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分工会换届选举报告表.doc
附件3:第九次工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