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教职工协会(社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指导、规范和服务教职工协会(社团)(以下简称协会)组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施行。
请各协会根据本办法对本协会进行梳理、整合,健全组织领导和章程,加强协会管理,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申请表》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登记表》,于4月30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协会章程、组织机构不完备或未批准的暂不纳入工会年度活动计划。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申请表》;
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