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四届校教工乒协领导班子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简称校教工乒协),隶属校工会领导,是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本协会的所有活动自愿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整体规划之中。

  第二条:校教工乒协的宗旨是:“以球会友,增强体质”,即通过积极工作,让更多的教职工投身到乒乓球运动中来,强身健体,丰富校园文体活动,不断提高学校乒乓球运动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会员采取自愿原则,凡是我校在职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加入。

  第四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与本协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对本协会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在坚决执行的同时有保留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5、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本协会事务,参与组织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2、维护学校声誉,维护校教工乒协声誉;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刻苦锻炼,努力钻研,不断提高学校乒乓球运动水平;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协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5、执行本协会决定,完成本协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对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会员,本协会将对其进行劝退,对给本协会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经本协会研究决定,将给予开除。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本协会的一切事务的决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

  第八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领导成员职位设置

  1、名誉主席一人(聘请一位热爱、关心和支持乒乓球运动的校领导担任)。

  2、主席一人;

  3、副主席三至六人;

  4、秘书长一人;

  5、副秘书长三至五人。

  第九条:所设职位经全体会员推荐和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四年选举一次(因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可随时增选)。

  第十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领导成员职责

  1、名誉主席主要职责:宏观把握校教工乒协的发展方向;

  2、主席主要职责:领导校教工乒协健康发展,对协会的重大事件进行决策;

  3、副主席主要职责:协助主席做好对协会的领导工作,处理好协会的日常事务;

  4、秘书长主要职责:协助主席和副主席做好协会的领导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点放在对内比赛,对外交流,宣传报道等;

  5、副秘书长主要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以及日常事务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工作与活动

  第十一条 依据协会宗旨,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乒乓球活动,引导更多的教职工投身到乒乓球运动中来,强身健体,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

  第十二条 在开展有经费开支、报销等方面的活动时,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协会(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提前向校工会提交报告和经费预算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积极、认真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所有会员在活动中要讲文明、讲礼貌,服从安排。在球场上,必须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本着“重在参与”朝着“更高、更快、更强”的方向迈进的精神,要顽强拼搏,打出风格,赛出水平,尊重对手,注重展示我校教职工的风采,为学校争光。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