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我省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举措》(皖工〔2025〕47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工会服务教职工职责,校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审议,并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丰富教职工文体活动
1.校工会可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向工会会员发放电影兑换券,后续将根据今年实际消费情况决定是否将标准提高至500元。
2.院级工会可组织开展不设奖项的教职工文体活动,每年不超过1次,每次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200元的文体用品。
二、拓展教职工春秋游
院级工会组织开展春秋游,每年不超过2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时限内跨区域开展;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450元(含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中食宿费执行校财务差旅费标准;春秋游的地点不得为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三、提高工会会员慰问标准
1.工会会员节日慰问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2200元,其中自购部分为1500元,帮扶采购部分为700元(金寨地区350元,六枝地区350元)。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3.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符合政策的生育,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
其余条款按现有政策继续执行。
四、其他事项
各院级工会要积极宣传政策,精心策划活动,注重经费使用合规,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工会负责解释。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工会财务与权益部联系(联系人:芮雪,刘婧,63602579)。
中国教育工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