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滁州学院 汤文隽
摘要: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本单位的教职工当家作主、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在我国,每一座高校中,都已经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民主管理的缺失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的问题、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提案工作失效问题等。本文试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介绍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通过组建“日常工作管理小组”、加强会前动员、会中监管、会后督查评估、建立教职工培训机制、提案处理工作机制来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民主管理;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涵盖了农村村民、城镇居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2012年党的十八大,要求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要求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之一的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制度必须加强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中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总则第三条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本单位教职工当家作主、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高校教职工们工作在教育、管理、服务的第一线,最熟悉本单位的情况。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管理、决策,充分听取教职工的各类意见、建议,既可以发挥教职工的自身价值,调动教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又可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贯彻的有效性。
我国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具体实践中,基本功能已经实现,但在执行的细节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民主管理的缺失问题及对策
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实践中,其民主管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依然存在,很大原因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形式单一。只有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召开期间,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才在一般意义上体现出来,但日常民主管理缺失。现在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一年才召开一次,集中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分组讨论往往只有半天时间,最后审议通过的形式一般是举手表决和鼓掌通过。教职工代表不能详细了解本校的具体事务,学校对于教职工热切关心的问题也不能有效解决。这种走过场的会议形式反而引起教职工的反感甚至冷漠对待。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保证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它的实现形式可以是而且应该是多样化、常态化的。目前,健全教职代表大会日常民主管理制度已经成为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建设的迫切需要。
为了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民主管理的缺失问题,必须结合高校的具体情况,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创新教职工代表参与高校日常民主管理的形式。可以在高校各个院部分工会的基础上,组建“教职工代表日常工作管理小组”,这一小组由分工会主席、各个委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把高校日常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教职工,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且每月可以向教职工代表等小组成员发放信息咨询卡,通过它们在教职工中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填写信息咨询卡中的有关项目。信息咨询卡填写后,上报校工会和有关部门,对信息咨询卡上的内容逐一审定、筛选,整理出重大问题,定期及时地向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日常民主管理作用,有效搭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桥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畅通教职工与学校各个部门和管理层的沟通渠道,使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与学校的教学、管理、服务等部门活动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样,既提高了教职工代表的民主管理权力,又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开展,还有效加强高校内部的凝聚力。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的问题及对策
有的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虽然确立和执行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建了各级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但在具体执行环节中却出现了机构和会议流于形式的问题。有的高校领导层为了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客观上建立健全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在内心对此不以为然,在行动中表现为:具体执行环节中偷工减料,不按规则办事,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民主管理制度失效、民主会议流于形式。基于这种局面,很多中层领导干部以及教职工代表和广大教职工大多以应付的态度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在这种情况下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已经名存实亡,失去了它原本的保障教职工当家作主,对学校各项事务实行民主管理的意义,变为纯粹走过场的道具。
为了防范教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的现象,可以用会前动员、会中监管、会后督查评估等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前动员。这种会前动员不是简单的在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前,把各个教职工代表召集起来,通报一下会议内容和议程,而是认真召开教职工代表的知情议政报告会。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要提前召集全校教职工代表,通报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要请相关的职能部门做专题报告,让教职工代表拥有源头参与权、全面知情权。动员会召开后,应给予教职工代表充裕的时间去了解、消化有关内容,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疑。这样,在正式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才能准确的理解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内容,让教职工代表真正感到满意。
二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中监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一定要让教职工代表科学合理的投票表决。采取何种形式的投票,直接决定了民主的真伪和合理程度。目前,在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的内容后,都要进行表决。表决的形式一般以举手的方式或者以鼓掌的方式通过会议的各项报告。这种方式等同于实名制投票。试想,在同一所高校内,教职工代表们都是同事,彼此熟悉,会有哪一个代表会在公开场合举手反对或弃权?又有哪一个代表在举手、鼓掌时不是面带微笑?用举手和鼓掌的方式来决定代表们对各项报告是否同意通过,实质是否定、践踏教职工代表的神圣投票权。
其实在我国的政治民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匿名投票的惯例,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投票方式落后还是因为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的不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投票制度可以直接借鉴行政领导干部评议中的匿名投票形式,从而保障教职工代表意志的自由表达,减少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保护代表的投票权。
同时,在投票表决的过程中对不同的议题应该分开逐项投票,不能对所有的议题内容一揽子打包投票。不同的议题、报告涉及不同的部门,代表们对不同议题也会有不同的观点、意见,分开投票更科学合理。通过投票情况,可以鼓励优秀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提醒工作状况不太理想的部门。真正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三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会后督查评估。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后,都应该对本次会议进行质量督查评估。会后应及时向教职工代表寄出评估表,请教职工代表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报告内容、民主程序、表决方式、各项报告的质量、大会资料以及大会的会务安排等各方面内容进行评估。为今后的民主会议积累经验。同时建立教职工代表督查制度,组织安排教职工代表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巡视检查,根据会议讨论、审议后提出的问题,了解有关问题的实施、展开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并且把教职工代表一切活动,按要求规范公开,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完善教职工监督制度,确保教职工当家作主。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提案工作失效问题及对策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提案工作是集中广大教职工对高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内容。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期,应动员教职工代表广泛收集教职工的意见,整理成为高质量的提案,上报校工会,有助于教职工积极参与本学校各项工作,直接体现了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目前,在教职工代表收集提案的过程中,有部分教职工和教职工代表对提案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不太关心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民主思想薄弱、民主参与能力较低。导致部分提案质量不高,如有的提案主题不具体、不明确,操作性不强;有的提案不符合规定,附议人不合格或人数不够,一个议案反映多个事务;有的议案只要求解决个人的生活或工作问题,不典型、不具有全局性;甚至有的提案内容违背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总之,有很多因素导致部分提案质量较低。
针对提案质量问题,高校的校工会可以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提前一个月下发文件,请各个院部的分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做好提案工作,并组织培训教职工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教职工代表),提醒他们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聘请专家讲解编写提案的具体要求和方法,提高代表们的参政议政能力。平时也要加强教职工代表的素质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民主管理知识等,有助于教职工代表更好地发挥民主管理职能。教职工代表大会对优秀提案应有一定的奖励措施,形成合理的约束、规范、激励机制。
提案上报校工会后,提案工作处理效率低下也是经常出现的现象。有些职能部门对教职工代表的提案不够重视,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有的部门推卸责任,有的部门互相推委,或拖延办理,或不能及时与教职工代表沟通,或没有结合实际真正落实,只是做表面文章,敷衍了事。这些情况的出现使部分提案失去应有的功能,也极大地挫伤了教职工代表对于提案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
针对提案处理工作效率低下问题,必须要完善处理提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实现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建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之前,对征集到的所有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逐个分析梳理、分类登记,签署审查意见、立案意见等;教职工代表大会之后,提案工作委员会要明确提案的处理部门,规定提案办结时间等。
二是努力提高处理提案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案质量和处理提案工作的效率是整个提案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提案的高质量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前提,处理提案的高效率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保障,二者互相影响、彼此促进,统一于整个提案工作实践中。教职工代表辛辛苦苦地通过调研、收集整理材料、撰写的提案,好不容易通过提案委员会立案后,心情非常愉快,但在处理问题时,相关部门却态度冷漠,三言两语就把问题打发掉了。这样会严重打击提案人的积极性。长此以往,既损害了提案工作的实效,更破坏了职能部门的公信力。所以,一件提案一旦立项,必须把提案处理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教职工代表撰写提案的热情和激情,真正实现提案工作的民主价值。
三是建立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制度。在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提案的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必须跟踪督查。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处理提案的进展情况和效果。必要时,提案工作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提案人和处理提案部门的关系,及时答复提案人的疑问。整个提案督查工作从提案处理的答复率、落实率、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对于处理提案工作效率低下、未尽责任、提案人不满意的部门和人员,应该限时整改,重新办理。
四是建立健全提案工作考评机制。把提案处理工作纳入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对提案处理工作效率高、质量好的先进部门及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处理提案办理工作不尽责的落后部门及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是确保处理提案的一切过程公开透明。整个提案工作都应公开、公示,提高提案的内容、立项、办理、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让教职工代表以及广大的教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提案提出的过程、议题、内容、立案、处理结果,包括哪些提案未能立项,原因何在;哪些提案可以立项,道理何在等方面,有助于下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避免教职工代表盲目撰写提案、重复撰写提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为做好新一轮的提案工作打下基础。
其实,高校一切校务、教务、政务公开是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应该做到一切工作公开透明,包括教职工代表大会分组讨论情况,各个小组的讨论汇总的内容等。可以在校工会网站开辟专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公开栏目,凡涉及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都应该及时放到网站上,并随时更新,便于教职工及时了解会议内容、会议进程、讨论的议案、讨论后的效果。在随时查看、随时督查的过程中体现出人民当家作主的贯彻。